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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乌市高新区智慧能源中心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信息公示
义乌市高新区智慧能源中心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信息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发[2006]28号)和《浙江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364号)的相关要求规定,现就《义乌市高新区智慧能源中心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初步结论的信息进行公示,并进一步征求公众意见:
一、 建设项目概况
1. 项目名称:义乌市高新区智慧能源中心项目
2. 建设性质:新建
3. 项目投资:63362万
4. 建设地点:义乌市信息光电高新区EQ-04-08-A地块
5. 建设内容:总用地面积6.69376ha(约合100亩),本项目总规模为2×90t/h+2×150t/h超高温超高压循环流化床锅炉,配套2×B9+1×B18超高温超高压汽轮发电机组,并配套建设相应的辅助公用工程。
二、 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主要环境敏感目标分布情况
本项目大气评价范围内主要环境敏感目标为:下陈村、上山下、畈田、范家、上甘、新厅、西山下、东湖门村、石塘、张浒、高岭村、里宅村、韩界村、王界村、工业园区集聚区、油碑塘村、紫竹苑、阳光新村、后店村、殿下村、齐山楼村、花厅、下屋村、溪北村、三联村、翁界村、同裕村、楼下张、东宅、上大路、向东。
三、 主要环境影响预测情况
1. 地表水环境影响分析
项目废水接管无论从时间衔接还是处理负荷上而言,均是可行的,正常排放情况下,污水处理厂有能力接纳项目废水,项目的废水处理达标和回用可行,不会对地表水环境造成影响。
2. 地下水环境影响分析
项目为III类建设项目,依据项目区岩土体的水文地质参数、包气带与含(透)水层的防污易污程度、污染途径与污染程度预测、可能产生的环境水文地质问题等,可以得出以下评价:在采取合理的防渗措施条件下,项目生产运行在不同的工况条件下对浅层、深层造成地下水的污染可能性较小,地下水影响程度较小。
3. 大气环境影响分析
项目废气污染物正常排放时,区域环境空气质量均可以达《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的二级标准和相应的特征因子环境质量标准,且有利于区域环境空气质量的改善,能符合环境功能区规划的要求。
锅炉烟气事故排放时,SO2、NO2、TSP排放浓度会超标,因此应杜绝事故排放。点火期废气污染物在敏感点及落地点不会超标,但若不采取措施,则SO2、NO2排放浓度会出现超标,因此,点火期需保证烟气治理系统的运行。
4. 声环境影响分析
通过预测结果可得:本项目厂界四周噪声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5. 固废环境影响分析
根据工程分析可知,本项目生产过程中会产生一般固废,其企业收集后统一外卖处理。因此,本项目固体废弃物均有可行的处置出路,不会对环境中排放。只要企业做好固废的收集与管理,落实固废治理措施,能做到固废的零排放。
6. 环境风险影响分析
据工艺特征和原料使用情况,项目不存在重大危险源,依据《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T169-2004),确定环境风险评价等级为二级。按照评价工作等级要求,工作内容主要进行风险识别、源项分析及对事故影响的简要分析,提出防范、减缓和应急措施。同时企业应针对本项目编制应急预案,并落实相关应急设施。总体来说本项目基本符合劳动安全生产的相关要求,只要做好安全防范措施和应急对策,本项目的安全隐患可以控制,一般可认为本项目事故风险水平可以接受。
四、拟采取的主要环境保护措施、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以及预期效果
1. 废水:①做好厂区各类水的分流工作,要求做到雨污分流、污污分流,厂区雨水直接排入雨水口中,污水排入污水站处理。②生产废水和生活废水经处理达到义乌市水处理有限责任公司江东运营部纳管要求后排入市政污水处理厂。其废水经城市污水厂最终处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一级A标准(其中氨氮达到义乌环保局地方要求)排入义乌江。
2. 地下水:①一般固废堆放区参照《一般工业固废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及修改单(公告2013年第36号)制定防渗设计方案。②本项目所有输水、排水管道等必需采取防渗措施,杜绝各类废水下渗通道。另外,应严格用水和废水的管理,强调节约用水,防止污水“跑、冒、滴、漏”。③同时本项目必须严格控制采水量,节约用水,保证不多开采地下水。④提高绿化率和优化绿地设计,实施加大降水入渗量、增加地下水涵养量的措施。
3. 废气:①加强煤质控制,保证燃煤含硫率不超过设计煤种;循环流化床锅炉低氮燃烧,每台锅炉各配套建设1套“SNCR脱硝+烟气湿法脱硫”烟气治理系统,根据规定适时开展烟气Hg污染治理,烟气净化达到《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23-2011)燃气轮机组排放限值后高空排放,烟道不设旁路,烟气经1个100m高的烟囱排放。系统采用DCS自动控制,并与在线监测系统联动;脱硝系统合理控制NH3/NOx比,设置氨逃逸检测仪,控制氨逃逸在2.5mg/m3以下;烟囱安装在线监测系统,并与环保局联网,满足总量核查要求,并保证历史数据保留一年以上。②粉料进出厂区采用罐车运输;煤炭装卸作业控制放料高度,煤库封闭,增加洒水抑尘装置;石灰石粉、粉煤灰、炉渣、破碎后的煤采用密闭筒库储存并设置库顶布袋除尘器,碎煤楼密闭并配置布袋除尘器;粉料转移均采用气力输送,燃煤采用皮带机输送,输送廊道密闭;煤作业区及厂内道路视天气情况进行洒水清扫;周边设置阔叶乔木绿化带,防风抑尘;现有构筑物拆除等施工作业时,通过设立围挡或防尘网、洒水抑尘,加强施工区域扬尘防治。③储罐与槽罐车配加注管线(连接储罐与槽车),储罐大呼吸废气经加注管线返回槽车。
4. 噪声:①建立设备定期维护,保养的管理制度,以防止设备故障形成的非正常生产噪声,同时确保环保措施发挥最佳有效的功能;②合理规划生产车间设备的布置,使高噪声设备远离厂界侧。③振动设备加振垫,以减少、减低噪声源的强度。经采取措施后,各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相关要求。
5. 固废:危险固废委托相关单位处置;一般废弃包装材料由企业收集后外卖;灰渣企业收集收委托处置;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及时清运、处置;泔水委托资质单位处理。
五、 环境影响评价初步结论
义乌市高新区智慧能源中心项目污染物排放符合国家、省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环境风险可接受;项目建设造成的环境影响符合项目所在地环境功能区划确定的环境质量要求;符合总量控制要求;符合“三线一单”的要求。同时,工程总体布局合理,并具有明显的社会、经济、环境综合效益。建设单位在本项目建设中应认真执行环保“三同时”,具体落实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文明施工。从环保角度看,本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
六、 简本查阅方式
报告书简写本可至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办公场所查阅,必要时可向建设单位或者环评单位索要补充信息。
查阅简写本及索要补充信息时间:2018年4月 27日~2018年 5月11日。
七、 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本项目环评公众参与将征求项目评价范围内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代表等对本项目的意见和建议,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内容包括公众关心的主要环境问题、项目建设对周边环境可能产生的影响以及对本项目的环境保护工作的其他意见或建议等。
八、 征求公众意见的形式和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公示形式:1、在浙江政务服务网公示。2、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区域范围内的村(居)民委员会、镇街设置的信息公告栏(显示屏)公示。
公众可通过向公示指定地址发送信函、发送电子邮件、拨打电话等方式,发表对项目的建设及环评工作的意见看法。
公示及征求公众意见时间:2018年4月27日~2018年5月11日。
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将在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中真实记录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并将公众的宝贵意见、建议向工程的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和有关部门反映。
注:请公众在发表意见的同时尽量提供详尽的联系方式。
九、 联系方式
1. 筹建单位名称及其联系方式
筹建单位名称:义乌信息光电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铂瑞能源(义乌)有限公司
联系人:朱工 联系方式:0579-85366667
联系地址:浙江义乌市苏溪镇苏福路126号
2. 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名称及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名称:浙江省工业环保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联系人:余工 联系方式:0579-85690166
联系地址:义乌市雪峰西路968号科技大楼B区F8-5
E-mail:zhejiangyyu@hotmail.com
3. 环评审批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审批单位:义乌市环境保护局 联系电话:0579-85570072
联系地址:义乌市行政服务中心(义乌市北苑街道望道路300号)3楼投资项目服务区
义乌信息光电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
铂瑞能源(义乌)有限公司
2018年4月27日